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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8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19-07-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负责处理全市受案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上级交办的案件;参与协调处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突发涉稳事件;依法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的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专、兼职仲裁员和调解员的培训、考核、任免、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报表报送;研究提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策的意见,制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仲裁中长期规划。

(二)机构情况。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我市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专门机构,成立于2007年4月20日,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独立核算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党政领导干部配备为一正(按正科级干部管理)。

(三)人员情况。我院在岗工作人员9人(在编职工4人,系统内借用2人,聘用3人)。

(四)固定资产情况。2018年资产合计27.07万元。其中含一辆公务车,价值19.98万元。其余均为办公用固定设备。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31万元、13.3万元,上升22.58%、22.49%。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31万元,上升22.58%。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58万元,占96.28%;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64万元,占3.65%。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培训费支出情况:2018年度培训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攀财资管【2018】37号文批复从局机关调入),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业务工作(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4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缩减。

(5)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到我市验收省级示范仲裁院工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来我市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创新工作、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等调研,公务接待费支出1333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无(具体项目)。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02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缩减。

(二)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无其他资金收支情况。

三、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职能履行情况及资金实施绩效

1.案件情况

2018年,我院接待来访群众23101人(次),处理劳动争议1871件,较去年同期增长40%,涉及劳动者2017人,涉及标的4401.21万元。其中,案前调解1672件;立案受理199件,比2017年同期增长1.7%。其中,调解结案1780件,裁决结案89件,撤诉2件。劳动争议调解处理率达到95.1%。起诉率20.8%。

2.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年初,我院提出了“321”的工作目标任务,即创建3家“省级示范仲裁院”,保证两个数据(全年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5%、调解成功率不低于70%),抓好一个文件(川人社发[2017]52号)的贯彻实施。

目标基本完成。2018年3月,西区、仁和区、盐边县被授予“省级示范仲裁院”称号并授牌,完成3家“省级示范仲裁院”创建;当期案件结案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1%,两个数据得到保证;办案服装已经完成量体、经费申请,服装已在制作中,“裁审衔接”机制正在建立中,办案补助工作正在争取中。

3.主要成效

2018年11月,市院和西区仲裁院被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17年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先进集体”;3名同志被评为2017年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11月,市院参加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评比获得第三名。

(1)以创建“省级示范仲裁院”为抓手,不断推动全市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实现软件、硬件的“将就”向“专业化”转变。全市已建成标准仲裁庭6个,并配备了相应的档案室、接待调解室等基础设施。全市31名专职仲裁员,均完成省部级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以裁决文书上网为重点,全面提升争议处理质量,实现 “内部监督”向“社会监督”转变。贯彻落实仲裁公开原则,把裁决书上传门户网站作为提高仲裁文书质量、拓宽仲裁监督渠道、促进仲裁公平正义、提升仲裁社会公信的重要措施。自2014年3月至今共上传裁决书266份,点击量达32万余次。

 (3)以“劳动法规大讲堂”为重点,全力推进预防调解工作,实现“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变。以“劳动法规大讲堂”为载体,以“仲企共建”为抓手,将法律宣传送进企业、园区、乡镇(街道)、校园,加强用工指导。目前全市“劳动法规大讲堂”已开讲10余次,与市公交公司、攀煤集团等12家企业建成共建关系。近三年来,立案率逐年下降。

(三)存在的问题

会计核算还不够细致,对于有些能够细分的工作,未能详细分类核算,绩效评价基础数据不够精准。

(四)意见及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2.会计核算要更加详细,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总结、评估提供有效数据资料支撑,为各项业务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