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
来源:专技科 发布时间:2019-03-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攀委办发〔2017〕26号)、《攀枝花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意见》(攀人社发〔2012〕159号)和《攀枝花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考核暂行办法》(攀人社发〔2013〕289号),2018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考核工作已结束,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优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其所在单位在培养管理期限内按培养计划继续开展培养工作;已培养成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详见附件2:2018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培养成功人员名单),其所在单位需提供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含:开户名全称、开户银行全称、银行账号),便于财政划拨培养资助经费(该经费为市财政资助培养单位的经费,不发放给个人)。
附件:1. 2018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考核结果一览表
2. 2018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培养成功人员名单
附件1:2018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考核结果一览表.xls 附件2:2018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对象培养成功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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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