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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到异地就医申请办事指南

来源:市社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事项名称

转诊转院到异地就医申请。

二、服务内容

因参保地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无治疗条件,经参保地市(州)级城市最高等级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转诊转院意见,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成功后,转往异地(跨市级城市)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三、申请材料

《四川省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中须有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意见)。

(所需表单可在“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四、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社保工伤保险科314办公室;东区政务服务中心城乡待遇组办公室;西区政务服务中心302办公室;仁和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9号窗口;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106办公室;盐边县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保3-6号窗口;

网  厅:1.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schrss.org.cn/scggfw

    2.四川政务服务网

      http://www.sczwfw.gov.cn/

五、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六、实施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4号)。

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就医及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6号)。

七、实施主体

市、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八、办理条件

参保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无治疗条件,经参保地市(州)级城市最高等级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提出需转诊转院的。

九、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一、结果反馈

现场办理:《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办理结果通知单》;

网  厅:法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申报流程进度查询打印”进行查询;

      个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办理情况查询”进行查询。

十二、收费及标准

不收费。

十三、咨询方式

市本级:0812-3349189;

东  区:0812-2220192

西  区:0812-5547289;

仁和区:0812-2913703;

米易县:0812-8130731;

盐边县:0812-8658661;

咨询服务热线:0812-12333、0812-12345转2号键。

十四、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12-3345628。

十五、备注

1.该业务可代办,代办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

2.该业务可在全省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审核: 市社保中心   责任编辑: 市社保中心